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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观点新媒体获悉,2023年6月29日,陆家嘴国际信托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二审判决书(2023)沪民终388号,判决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306.33元,由上诉人南京世荣置业有限公司、南京世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芜湖世茂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共同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这一诉讼为陆家嘴控股子公司陆家嘴国际信托与南京世荣置业有限公司、南京世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芜湖世茂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南京世茂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因债券交易产生债务纠纷,陆家嘴国际信托于前期已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以及财产保全。涉案金额为1,830,600,000元及利息、违约金、律师费、保全费、诉讼费等。
据企查查显示,南京世荣置业有限公司为世茂集团旗下的控股子公司。
此前经过开庭审理,一、被告南京世荣置业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偿还本金18.306亿元、期内利息558.54万元;
二、被告南京世荣置业应内向原告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支付截至2022年3月21日的违约金6262.4万元,自2022年3月22日至实际清偿之日的违约金以本金18.306亿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
三、被告南京世荣置业应内向原告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支付保险费损失66.49万元、律师费损失73.5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