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餐饮、住宿和旅游服务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提醒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规范价格行为。同时,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市场价格巡查检查,依法查处一批价格违法案件,现公布3起价格违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
(相关资料图)
扬州市广陵区某酒店涉嫌价格欺诈案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1月28日通过短视频平台开展优惠活动并向社会公布,“自2023年1月28日至2024年2月24日,酒店高级大床房、双床房由138元/间优惠至99元/间价格”。活动期间,当事人发现扬州房价上涨较快,决定从2023年3月14日起取消该活动,并以活动已取消为由拒绝接待消费者。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相关规定,涉嫌构成“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的价格欺诈违法行为。目前,扬州市广陵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依法予以立案调查。
案例二
南京市雨花台区某酒店涉嫌价格欺诈案
经查,当事人以划线价为基准,通过实施价格比较的方式开展优惠活动,但不能证明标示的被比较价格真实有依据,属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相关规定,涉嫌构成价格欺诈违法行为。目前,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已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予以立案调查。
案例三
徐州市邳州市某酒店涉嫌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经查,当事人在提供客房住宿服务过程中,未按明码标价规定向消费者公示相关价格信息。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相关规定,涉嫌构成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徐州市邳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其依法予以处理。
江苏省市场检察局提醒,全省各类经营者要引以为戒,严格守法经营,加强价格自律,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不得实施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价格权益!
广大消费者如果发现相关情况
请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一经查实
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